我被卖了

2007年12月13日星期四

今天我被卖了
一个签名把我的三年青春卖给了公司
我从来不相信一纸合约可以留住员工
如果合约可以留住人却留不住他的心
那对公司、对员工来说都是徒劳无功的
人才是一间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
在这二十世纪的时代,人才是最可贵的
要留住人才必须凡事以员工为基础
为员工提供最好的福利和合理的工资
为员工营造一个舒适和安全的工作环境
让员工有归宿感从而衷心的为公司效力
为公司带来最大的盈利和不断的持续增长

最后,我不禁在问有这样的公司吗?

10 评论:

思斌 2007年12月13日 09:39  

恭喜,还有点价值。

chengsun 2007年12月13日 10:07  

对于工作合约, 除了待遇, 我会注意在合约期间, 如果要离职的话, 需要什么条件.

潇洒走一回(少俊) 2007年12月13日 10:20  

为了什么,自己清楚,就好。:)

雷門 2007年12月13日 10:30  

是自己賣了自己啊?

christine 2007年12月13日 11:32  

0.0000000001%会遇到?

新怡 2007年12月13日 19:55  

公司給了你,一定很好的福利。。。 不然。。。

~Will~ 2007年12月13日 21:56  

那是你的价值,但是三年好像很漫长啊。

蓝月 2007年12月13日 22:36  

三年,不过是公司想给自己的一点保障,不是想留住,只是要动不动就想辞职的那些人,有足够的时间认真考虑清楚。

其实,工作环境是人为的。这包括了公司上层,和其他职员。

很多时候,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,来自大家的包容。上层的决定,有时是为了顾全大局。一些对某些人来说最好的福利,未必是其他人所苟同的。

有没有这样的公司?

有。

然而,如此的一家公司,未必在每个人眼中是相等价值。

Crayn Tay 2007年12月14日 14:00  

回家了。没时间写部落个。所以就在这里留言。
加油。

spArrOw 2007年12月16日 00:54  

有没有这样的公司?
有!
既签之,则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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