迟来的包裹
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
在美国第14天,3°C | -6°C
这是一个迟来的包裹,UPS到访三次,我都不在家因为上班。
第一次,我不在家,UPS留了第一张Invoice,需要我的签名。我签了名,让它把包裹放在门前。
第二次,UPS又留了第二张Invoice,需要当事人在场签收。我在Invoice上通知UPS送到我的朋友家,让朋友待我签收。
第三次,UPS通知我是最后一次到访。我必须要在5天内去UPS Store取回包裹,否则包裹就会送会给Sender。
因此,我非常不满UPS的服务,以后也不会再使用它的服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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